山东辱母杀人案最高检指于欢行为具防卫*质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5-28 16:26:08  评论(/)

山东聊城二十二岁青年于欢,不甘追债人登门追债侮辱母亲,用刀刺死一人,一审被裁定故意伤害罪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他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法院昨日完成二审,择日宣判。由于案件引起全国高度关注,最高检察院公布调查详情,指一审时聊城检察院及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情节不全面,对于案件起因、双方矛盾激化过程和讨债人员的具体侵害行为有遗漏,指于欢的行为,具有防卫*质,起诉书和一审判决书均未有认定,适用法律有错误,根据国家刑法,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应通过第二审程序依法予以纠正。

案发在去年四年,于欢的母亲、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在公司被十一名追债人禁锢及侮辱;于欢反抗,用刀刺伤四人,其中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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