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民众开心到花东出游,今(30)日是连假最后一天,返家车潮涌现,但苏花公路因连日大雨,导致土石持续崩落而中断,其他替代道路也因车流量大、堵塞严重,有些劳工若无法如期返家上班,是否可依法不被老板记旷职等处分?劳动部认为需个案认定。
苏花路断,许多民众受困花东,若不能准时出勤上班的话,能否依照“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第6点,而不被老板记旷职等处分?劳动部官员指出,这需要个案认定。
劳动部表示,若劳工原本上下班即须经过苏花公路,但因该公路无法通行,而不能准时上班的话,雇主不能记该名劳工旷职等处分,若老板违法的话,可处新台币2万元到100万元罚款。
劳动部说,但若是到花东返乡、旅游的其他县市民众,因苏花路断及无法如期抢通的消息已陆续传出,这些民众应能借由其他交通工具返回工作地点,故较难主张是天灾因素而使其无法出勤。
据了解,“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第6点指出,天然灾害发生时(后),若劳工因天灾等阻碍交通导致无法出勤或迟到,雇主不能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