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便利商店不服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其未以书面向加盟者充分告知最低建议订货量等规定,被罚新台币300万元,故向法院提行政诉讼抗罚,但全案被判败诉,仍可上诉。
据《中央社》报道,全家在招募加盟时,未以书面与加盟者充分告知最低建议订货量等规定,被公平会认定会影响交易秩序,依违反公平法第25条规定,开罚新台币300万元,全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抗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公平会根据全家的加盟店数、加盟投入金额等,对首次违反公平法的全家开罚300万元,并无不妥,故判全家败诉。
全家便利商店不服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其未以书面向加盟者充分告知最低建议订货量等规定,被罚新台币300万元,故向法院提行政诉讼抗罚,但全案被判败诉,仍可上诉。
据《中央社》报道,全家在招募加盟时,未以书面与加盟者充分告知最低建议订货量等规定,被公平会认定会影响交易秩序,依违反公平法第25条规定,开罚新台币300万元,全家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抗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公平会根据全家的加盟店数、加盟投入金额等,对首次违反公平法的全家开罚300万元,并无不妥,故判全家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