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讨论房委会辖下街市的出租事宜。委员会副主席尹兆坚表示,有地方投诉指,房署街市的承租商与档户并无订立租约,只以借用方式,给予商贩使月,收取借用费,又巧立名目收取费用,认为对商贩不公平。房屋署副署长李国荣回应指,已规定承包商只能收取某几个项目的费用,又指有监察机制,并会定期巡视及评分。
热血公民立法会议员郑松泰指,六个由承包商经营的街市中,已有两个结业,档户甚至需要垫支维修费,其余三至四个街市也频临结业,质疑制度成效。房屋署助理署长黄丽冰表示,事件属个别事件,其中一个承包商是因拖欠租金而结业,接手的承包商目前营运状况良好,至于另一个街市则因经营困难而提早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