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溪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这起矛盾激烈,争吵10个月的的“祖孙争夺遗产”纠纷。经过承办法官胡立新多次耐心、悉心开导下,祖孙三人终于互相谅解、握手言和。
刘父的儿子刘某在2014年与妻子张某办理了离婚,儿子刘某某跟随母亲张某生活。2016年8月,刘某病逝,刘某生前在白沙社区三小处有房屋一套。原告刘父与刘母认为儿子在患病期间都是自己两老在出钱出力照顾,所以对儿子的这套房屋有继承权,被告刘某某认为自己作为刘某的唯一的子女,是第一继承人,所以不同意这个说法。祖孙三人就这样陷入“僵局”,冷战了大半年时间。
受理此案后,因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只好开庭。开庭时,胡法官围绕刘某遗产以及患病期间生活起居,住院治疗费用进行法庭调查。最后,他在庭后再次调解,从法定继承法律规定入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厌其烦地向原、被告讲解继承顺序、分配比例等,原、被告在明白法律规定后,听从了胡法官“家和为贵”的亲情化建议,也同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继承,终于,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该纠纷得到有效的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