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福惩教所一名工艺教导员,串同囚犯安排“假亲友”探监及从惩教署保管的囚犯财产中提取现金,早前承认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区域法院听取求情后押后判刑,但法官表明案情严重,会判处监禁。被告律师求情时指,被告是因为担心惩教所的生产程序被拖垮,才答应案中其他囚犯被告协助发送讯息。
同案另外三名被告,早前也承认串谋诈骗;至于案中另一名被指假扮囚犯妻子探监的四十七岁女子,早前否认控罪,法官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她知道扮亲友探监是为了提取金钱,裁定串谋诈骗控罪不成立。案情指,四十六岁囚犯陈宜立,为追回狱中其他囚犯欠下的债项,串谋三十七岁的塘福惩教所人员梁艺林,担当信差,联络监狱外的中间人,安排人假扮亲友探监,成功为案中另外两名属于囚犯的被告,由惩教署保管的财产中取得三万多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