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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贩故意怀孕逃避刑罚;抢劫犯保外就医后长达23年“没人管”;走私犯装穷还主动缴罚金获假释牵出8名狱警……昨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去年以来,一批“问题”罪犯被收监,案件涉及不少职务犯罪。
137名“问题”罪犯被收监
今年3月,全省各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和监管场所执行刑罚及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等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和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共计14项职责。
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处长刘金威介绍,去年4月,省检察院联合其他政法部门共同部署开展集中清理行动,期间全省共核查出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532人,其中被判处死缓1人,无期徒刑2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不满10年有期徒刑318人,拘役178人,除查明死亡22人外,已清理纠正356人。核查出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收监执行且逃匿或者下落不明282人,已收监执行137人,其余公安机关已逐步启动上网追逃程序。
例如,惠州市检察院收监执行1名故意采取怀孕方式意图逃避刑罚的罪犯(未婚),该犯因犯贩卖毒品、制造毒品罪被判无期徒刑,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其后再度通过怀孕企图逃避刑罚处罚(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家属担心其被收监,也不愿承担孩子监护职责。经与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多次协调,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其子女移交县民政部门收养,该犯被收监执行刑罚。
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324人
据介绍,2016年广东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全面强化对裁决和交付执行、教育管理、变更执行等环节的检察,纠正社区矫正罪犯脱管漏管324人,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罪犯收监执行160人。
社区矫正方面,如深圳市检察院针对部分社矫人员频繁违法出入境、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共清查违法出入境社矫人员116人,违法出入境1746次,对其中5名*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社矫人员收监执行,46名予以警告处分,对1216名社矫人员进行备案布控,收缴所有社矫人员的出入境证件,达到了查清问题、纠正违法、建立机制、规范工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