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再生资源总商会,联同电子回收行业人士,到政府总部向环保署代表递交请愿信,要求政府暂缓执行规管废电器回收的法例,设立三年申领牌照的宽限期。商会指,有超过一千人到场声援。警方指,集会最高峰时有九百人参与。
他们指政府制定法例时,未有充分咨询回收业界,申领牌照的条件严苛,费用高昂,完全扼杀业界十万从业员的生存空间。规管俗称弃置电子废料的“四电一脑”《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废物处置牌照今个月十九日接受申请,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说,正积极考虑将法规的生效日期延至明出年底,令业界有较多时间准备。但针对有害电子废物的化学废物弃置条例,在顾及保障环境,及从业员的健康,必须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