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提醒船舶负责人立即采取防风措施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11 20:16:01  评论(/)

一号戒备信生效,海事处提醒船东、船主及船舶负责人应立即采取防风措施,将船只妥善地系固于安全地方。如遇到意外事故,须立即向船只航行监察中心报告,电话为2233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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