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再生资源总商会联同电子回收行业人士,到政府总部请愿,要求暂缓执行规管废电器回收的法例,设立三年申领牌照的宽限期。商会指,有超过一千人到场;警方指集会最高峰时有九百人参与。商会代表指,法例未有充分咨询回收业界,申领牌照的条件严苛,费用高昂,扼杀业界十万从业员的生存空间。
规管俗称“四电一脑”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新增的电器废物处置牌照本月十九日起接受申请。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说,正积极考虑将新牌照制度延至明年底才生效,令业界有较多时间准备。但针对有害电子废物的化学废物处置法例,为保障环境及从业员健康,必须依法办事。环保署表示,新牌照制度有豁免条款,例如面积不超过一百平方米的处置非化学废物处所,毋须申领牌照。另外,政府稍后会与“四电一脑”的销售商,进行法定除旧服务的相关演练,以便尽快实施相关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