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男子鲁韦颉前年因觊觎1名妙龄女子美*,竟将她囚禁3个多月,期间他伙同2名小弟,对她*虐、捆绑、殴打、剃光头等,他还向她的父亲索讨45万元,最高法院痛斥鲁男犯后没有悔意,今日将他依加重强制**等罪判刑17年7月确定。
囚禁女子当*奴判决指出,被害女人在友人聚会时认识38岁的鲁男,她因年轻貌美,鲁男起*心,他向对方诓称“道上传是你检举贩毒,要追杀你”,然后以此理由要求她与之同住,他甚至多次求欢,但都遭她拒绝,她把过程记在笔记本,还写“鲁男是变态、魔鬼”。
2014年11月,鲁男发现她笔记本的内容后大为生气,竟找小弟一起以电击棒、电线痛殴她,将她软禁3个月多期间,然后多次*侵、拍*照、捆绑控制她,甚至将她的头发、ym等全部剃光加以羞辱。
隔年2月,鲁男强逼女子签下偷窃鲁男财物的不实切结书,她的父亲因此代为赔偿45万元,女子逃出魔爪后仍害怕不敢报案,检警接获检举展开侦查,将鲁男逮捕并起获制式霰弹枪及改造枪枝等。
囚禁女子当*奴高院审理后认为,鲁男犯后仅坦承部分犯罪,甚至辩称遭人诬陷,没有真挚反省与悔意,且未赔偿被害人损失,难认犯后态度良好,将他判刑17年7月并科罚金4万元,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