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13 14:43:55  评论(/)

为贯彻落实好吉林省委、省政府“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全省项目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吉林省财政厅结合该省抓项目建设实际,充分发挥省级专项资金对项目建设的助推作用,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吉林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的《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和有效*的意见》,在资金投向、分配使用方式和绩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

一是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统筹,着力解决制约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关键*问题,对标、把准、不跑偏,防止资金投向固化、资金使用散碎化。

二是问题导向、精准有效。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化“小钱”为“大钱”,变“零钱”为“整钱”,增加有效供给,向培育发展新动能聚力、发力。

三是创新方式、筑渠引资。根据不同领域的发展需求,创新资金支持方式,减少直接补助,加大间接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投入。

四是改进分配、严格审批。在资金分配上更多地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与客观发展指标挂钩,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与资金使用效果挂钩,将资金切块下达给市县,由其审批安排项目,增强基层政府统筹使用资金能力。对实行项目法分配的,要从严界定、从紧控制,严格项目评审论证,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推行竞争*分配。

五是强化管理、注重绩效。增强成本效益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有目标、使用过程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对偏离目标、使用散碎的及时收回,绩效低下的下一年度将减少预算安排或不安排。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