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挂牌至2017年4月末,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本外币账户3.6万个;办理跨境收支931.6亿美元,分别占全市和滨海新区跨境收支的24.3%和84.2%;结售汇365.2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2085.1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全市和滨海新区跨境人民币收支的36.9%和49.3%。截至目前,“金改30条”近八成的政策措施落地实施。
京津冀协同发展稳步推进,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显著。努力将天津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既是中央对设立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同时也是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这一定位和目标,天津分行在天津“金改30条”中提出了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基金等5项创新政策,从实践情况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京津冀三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协调配合不断加强。天津分行与北京营管部、石家庄中心支行共同制定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人民银行三地协调机制》,建立了三地经济金融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在推进金融业务同城化、京津冀信用体系建设、全国动产融资中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实现了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与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有机结合。二是跨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不断加强。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京津冀,特别是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关联*强的区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例如,区内已有20多家金融机构与京冀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跨区域支付结算、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同城化服务上取得实质进展;截至2016年末,全市银行业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贷款余额达4265亿元,比年初增加491亿元。三是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落户天津。2016年8月30日,注资规模100亿元的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正式设立。引导基金将充分利用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优势,引领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转移对接,特别是对于天津自贸试验区形成金融集聚效应、辐射带动京津冀乃至环渤海等地区发展,将起到重要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