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6月14日电,稀土有"工业维生素"的美称。福建武平三男子为牟取利益,竟私自在林区盗采稀土。武平县人民法院14日披露,该院一审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练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4年农历9、10月间,被告人钟某与江西人“细狗”(另作处理)商定准备在某公司林地内开采稀土。2014年10月,钟某与该公司签订林权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人钟某从2014年11月开始,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在林地内开采稀土,并由被告人练某、陈某等人为开采出的稀土过磅,后外运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