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买房子该不该加女方名字呢?司法有什么解释吗?

法律法规网 作者:郭楠楠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14 18:31:20  评论(/)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呢?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有个特殊情况,如果购房后“准夫妻”没结婚而是分手,那么房子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为双方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这一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父母全款买的房,准儿媳要加名字

在宁波,父母给全款给孩子提前买好婚房的情况不在少数。

写谁的名字是个问题。是写父母的名字,孩子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孩子和恋人的名字?

很多父母都会写自己孩子一个人的名字。

律师陈翔说,现实中碰到最多的情况是,男方父母提前给儿子买了婚房,只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婚前,准儿媳强烈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

“来咨询这个问题的客户很多,男方的父母也很为难。加名字,有风险;不加吧,怕影响小俩口的感情。”陈翔说,因为不同意给准儿媳加名字,而导致小两口感情破裂而分手的也不在少数,很是遗憾。

建议:谁出钱写谁名字,写父母名字最好

“房产,对普通百姓来说,都是重头财产。一套房子,甚至要掏空工薪阶级大半辈子一辈子的积蓄。我建议,遵循一个原则,谁出钱写谁的名字。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尤其又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写父母的名字最好,这是最能保障出资人权益的。不写父母名字,尽量只写自己之女的名字。”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如果登记在小情侣名下,双方离婚,该房产由两人共同分割。如果是共同持有则均分,如果按份额持有则按份额分割。

前阵子,他也刚处理了一个离婚官司,房子是双方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产证上写有小两口的名字,为双方共同持有。最后,这套房子也均分了,男方父母追悔不已。

以樊胜美和王柏川为例,王母最大的担心是——“房屋产权登记在王柏川与樊胜美二人名下,如果樊胜美与其哥哥打官司输了,房屋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陈翔说,这个担心不无道理。如果房屋权属证书加上樊胜美名字,该房屋就属于王柏川与樊胜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法院判樊胜美承担个人债务,樊胜美不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很可能,王家掏空积蓄买的这套房子也要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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