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了10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承担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海淀区作为北京市唯一的试点区在列。6月9日,农业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海淀区及全国其他5个区县的代表在会上发言。
在全国部署推进会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强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紧迫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总体部署、重点推进、先行试点、全面展开的路径推进改革。各试点单位要认真谋划深入抓好各项改革试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大胆实践,敢想敢干、敢闯敢试,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面上改革,用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优异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按照会议安排,吴计亮副区长作了题为《开拓创新勇担重任,争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排头兵》的大会发言,介绍了我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的主要做法,成立农资委的创新实践,以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海淀区2002年开始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11年全面启动。截至目前,全区已建立7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总资产达到1435.7亿元,其中净资产达到538.6亿元,均位居北京市首位。通过前期改革,海淀区已经初步完成了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等工作,在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和外部行政监管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要求,认真落实农业部批准的各项试点任务,争取把海淀区打造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样板间。主要试点任务是:
(一)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经营*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具体办法,研究出台股权管理办法,完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二)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探索明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取温泉镇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委会账务分离改革试点,并在试点工作基础上适时推广到北部农村地区。
(三)探索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的有效途径,促进集体资产公开公平交易。依托北京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制,制定产权流转交易指导意见,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管。
(四)继续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结合我区实际,在温泉镇开展乡镇统筹利用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试点,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高端产业,全面加快“一镇一园”建设。
(五)继续探索深化集体资产行政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行政监督指导,落实区镇两级农资委职能,优化监管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区镇两级监管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