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员办:建立地方财政预算监管联系点制度全面了解地方财政运行状况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15 17:26:07  评论(/)

为全面、深入了解基层财政运行状况、改革进展和实际困难,推进财政改革和重大政策的落实,提升财政预算监管质效,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报送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及财政运行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办进一步加强同地方财政部门合作,近日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地方财政预算监管联系点制度的通知》,从三个方面对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控。

一、明确联系监控点,畅通基层财政信息渠道。我办充分发挥就近监管优势,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情况为基础,根据近几年的地方财政运行调研经验,结合人口、民族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因素,选定10个县(市、区)作为监管联系点,我办五个业务处分别对口联系2个监管联系点,联系期限暂定为3年。在联系期限内,各个监管联系点指定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监管联系工作,以月度、半年度或年度的形式向我办报送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财税改革进展情况等专题材料、外部监管资料等。因运行情况问题比较复杂而需要继续监控的联系点,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进行监控的期限。通过资料的报送和直接沟通,我办与市县财政部门建立起地方财政运行情况直报制度,加强了同基层单位信息沟通交流。

二、真实了解财政运行情况,强化财政运行动态监控。通过对监管联系点的动态监控,推动基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预算法》,促进各监管联系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时发现运行隐患,防范财政风险。动态监控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是监控地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展,包括推进预决算公开,四本预算统筹力度,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二是监控地方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改革情况,包括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五项重点任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财政部门简政放权、降低制度*交易成本,优化产业布局等其他供给侧结构*改革事项。三是监控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包括地方经济运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和管理使用情况、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等。

三、注重监控效果,确保财政运行安全。我办将利用此次与财政厅联合监管的成果,多方位、多角度深入分析地方政府在财政运行和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地方财政的风险防控,落实相应的问责机制,充分发挥了专员办就地监管的职能,促进地方政府提升财政管理能力,进一步推动重大财税体制改革政策的执行与落实,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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