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月期间,张就经常对我女儿施暴,用手或书本打女儿的脸。”王女士说,“后来不但不归还欠我女儿的饭钱,还将我女儿的钱控制起来。”王女士说,张某还以女儿损害了她老乡的电脑网为由,敲诈女儿2000元。
“我们是今年1月18日接到报警的,随即把双方当事人叫来做了笔录,暴力伤害基本属实,就安排做伤情鉴定。但按照相关规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 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5月,受害人已做完伤情鉴定,现在就等鉴定结果。”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东关派出所副所长赵克奕 说,目前看轻微伤已经构成,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警方会定*为刑事案件,届时会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