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交往常会赠送礼物或钱给另一半,有些礼物譬如房子、钻戒和车子等,甚至是以结婚为前提送给对方,但若最后两人分手,到底能否追讨这些赠送的礼物,律师建议,为避免类似纠纷,在赠送为结婚而准备的礼物时,可写下白纸黑字证明是为结婚而送,若未结婚则须返还。
据《苹果日报》报道,律师林裕洋表示,根据《民法》第 979-1 条,因订定婚约而为赠与者,婚约无效、解除或撤销时,当事人之一方,得请求他方返还赠与物。但若不是因婚约而赠与,除非能举证物品是借用关系,否则多会被认定是单纯的自愿赠与。
林裕洋说,为避免类似纷争,在赠送为结婚而准备的礼物时,可写下白纸黑字证明是为结婚而送,若未结婚则须返还。若两人有纠纷时,才能以这些纸条、双方往来的简讯等文字,作为有利证据来讨回赠与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