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巩固扩大管党治党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一年。广西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把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工作来抓,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常态化。
一、深入学习会议精神。2017年4月26日,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广西财政厅党组把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座谈会精神,重点学习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强调:干部监督工作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厅党组和人事、纪检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加强作风纪律的监督,不断提高干部的执行能力;加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纪律的监督,保障干部廉洁从政;要加强对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廉政准则、监督条例等情况的监督,确保干部“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区财政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二、严格执行两项法规。一是开展专题辅导。利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及时组织厅领导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掌握新修订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并安排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就“两项法规”和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了专题辅导,提高领导干部对报告制度权威*和报告纪律严肃*的认识,增强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主动*和自觉*,确保报告表填报的规范*和准确*。二是组织集中填报。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告对象范围、报告事项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指定专人负责政策讲解、填报指导和联络服务工作,及时答复领导干部填报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对把握不准、界定不清的个*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请示后给予答复,同时加大信息审核、录入工作力度,及时进行统计梳理、综合情况和分析问题,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汇总上报工作。
三、抓好干部日常监管。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立足实际,积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着力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2017年,在全区财政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对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转变作风、改进服务、严明纪律、完善制度、监督问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梳理,列出问题清单,逐一登记建档,并要求厅内各处室、单位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有针对*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落实人员,强化措施,细化责任,加强督促,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坚决执行提醒函询诫勉制度,充分发挥人事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对发现有苗头*倾向*问题的干部,经常咬咬耳朵,及时扯扯袖子,让他们出出汗、排排毒。深入研究巡视、选人用人检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工作发现的问题,有针对*地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一是落实“双签字”制度。厅党组在向自治区党委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意见,实行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切实落实党组对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二是落实日常联系通报机制。厅人事部门注重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驻厅纪检组、机关党委(纪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等执纪监督方面的信息,加强综合利用。三是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前移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核关口,做到动议即审、应核早核。坚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多管齐下,切实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问题。
五、加强选任工作监督。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仅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将统一印制的《守则》钉挂在党组会议室的墙上,而且注重认真学习、严格遵循。二是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办法(试行)》,研究制定了自治区财政厅干部任用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纪实工作方式,做到任用一批、纪实一批、归档一批,确保干部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坚持在干部工作中走群众路线,实行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干部交流制度、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在干部选拔工作中积极引入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等手段和措施,不断落实群众对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