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针对工厦作非法住用,提出修订《建筑物条例》,对使用、容许、协助及教唆他人或工厦处所拥有人,使用工厦作非法住用用途的人士,包括处所拥有人、租客或负责人等,施加刑事制裁。至于工厦单位的住客,如果无将单位分租,可获豁免起诉。当局计划今年年底向立法会提交草案。
民主党尹兆坚表示,做法是倒果为因、舍难取易,批评当局只是处理法律问题,及满足行政需要,指基层市民在工厦居住是政府无法满足住屋需求,预料修例后会令更多基层市民住宰房。工联会麦美娟指,明白工厦有安全问题,但基层市民因为租金便宜,别无选择下只能入住工厦宰房,认为政府修例同时,需要推出措施,解决基层市民住屋需要。她又认为,需要检讨工厦的使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