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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记者从浙江丽水青田法院获悉,日前,一女子因婚后的不幸,从生活多年的老家辗转到了青田,本以为能在这里寻找到自己最终的归宿,但因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被“恋人”告上法庭。
杨某(1990年)是江西省新余人,2009年认识了现任丈夫刘某,两人自由恋爱交往半年后,在新余老家办了酒席,领了结婚证。婚后,两人一直生活甜蜜,对于杨某来说,这正是她所向往的生活。
而在2010年,当杨某被查出不能生育时,这个家庭便失去了往日的平静,两夫妻在一起不再是以礼相待,更多的是无休止的争吵,杨某对家庭逐渐失去信心。
2014年5月,杨某离开生活多年的老家,只身一人辗转到青田,并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陈某,两人一见如故,很快便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过起同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