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西兰海关7月1日起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29 17:18:23  评论(/)

新华社上海6月27日电(记者吴宇)中国海关总署与新西兰海关27日在上海宣布,根据两国海关相关协议安排,从7月1日起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截至目前,中国海关总署已与六个重要经济体签署了此类协议。

据介绍,从7月1日起,中新两国“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出口到对方国家的货物,可同时享受到本国海关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包括减少单证审核和查验,对需要查验的货物给予优先安排,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解决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等。

据测算,中新海关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后,相关企业仅通关时间就可比现在缩短约50%,进而显著降低企业的通关及物流成本,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7月1日起即可享受这一优惠安排的中国企业约有4000家。

“经认证的经营者”,英文缩写为AEO,是由世界海关组织倡导,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实施认证认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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