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的话应该找谁求救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筱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6-30 10:56:3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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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就是不赔偿或者是没有钱赔偿的话,那受害者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要是自己承担的话这样显然是不公平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的抢救是刻不容缓的。

为了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如果交通肇事者不愿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而他的车辆参加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下,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如果抢救费用超过了责任限额,就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然后由基金的管理机关依据谢某的事故责任向他追偿。

二、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先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如果有财产损失,建议做财产损失评估。

住院治疗终结和定损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1、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

2、是受害者伤残等级;

3、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4、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

5、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等等。

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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