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案件的依据是什么?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变更?

法律法规网 作者:梦星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7-02 10:48:2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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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的问题一直都是离婚家庭的矛盾所在,因孩子是最无辜的,家长们离婚之后就该争夺孩子,孩子还是最爱和最疼的人,但是孩子的抚养权在什么条件下还是可以起诉变更的?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据此可知,对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法院在判决时,既要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又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时还要照顾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这种情况下,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tags: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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