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现在按照市场价值可是很值钱的,一老师的文物在警察手里26年被警察保存,这件事情最近热议,法院判刑警察,这是为什么?这批文物到底是属于谁呢?还是应该放在谁那里才是合法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详细报道!
吴华,曾是历史老师,为了把历史课讲得生动,每到周末,他就在古玩市场淘麻钱。“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我就热衷于搜集各种古钱币及文物,花费了极大的代价和精力,搜集了近万件”,老人说,他一生热爱收藏,搜集的古钱币、铜镜等花的都是自己节省下来的工资。
吴华的女儿吴丽说,1991年3月,西安市公安局第七处(现经侦支队)警察来到她家,把古钱币、文物连同父亲一起带到了公安局,父亲被扣押了一夜。警方让家属交了500元罚款,让父亲回家。20多天后,吴丽再次交了500元罚款。吴丽说,之后公安局与他们家再没有联系,他们也未收到任何通知,家里只有5张原公安七处给的“暂存收据”。
吴华说,收藏的麻钱是为了研究和教学,自己不存在倒卖行为,他一直等着把属于自己的东西拿回来。如今,26年过去了,吴华已年近九旬,还是没能见到被“暂存”的宝贝。
2016年8月12日、9月6日,华商报分别以《88岁老人:想再看一眼心爱之物》、《家人奔波20多天被踢皮球25年前警方暂存文物仍没结果》为题两次报道此事。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吴华于2016年12月11日以邮件形式向被告西安市公安局提交《申请书》,被告于今年1月18日作出《告知书》。另查明,1991年3月,西安市公安局以吴华涉嫌非法倒卖文物将其家中的部分古钱币及文物查获,并出具《西安市公安局第七处暂存单据》及罚款单据、收条。
法院认为,被告作出《告知书》认为,原告申请事项系信访事项,但未向法院提交任何相关联的证据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据,加之告知书第(6)项内容笔误,据此,法院认为,被告作出《告知书》,行为明显不当,依法应予以撤销,并可以责令被告就原告申请事项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近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西安市公安局作出的《不予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的行政行为违法。
昨日,吴华的代理律师苗长青告诉华商报记者,一审宣判后,西安市公安局已提出上诉,目前还在等开庭通知。“我父亲已经89岁了,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吴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