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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7月2日讯,2015年上半年,泸州古蔺县三名男子,砍了2棵红豆杉树木,准备拿回家做蒸饭的“甑子”。哪想,红豆杉树木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植物大熊猫”之称,三人因此涉嫌触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森林公安侦办此案期间,三人认识到问题严重*,主动补栽近3亩森林。日前,古蔺县人民法院综合案件事实和各种情节做出从轻处罚,除处罚金外,对三人处罚适用缓刑。
“没想到砍了两颗自家的红豆杉树木,都要遭!”日前,古蔺县法院公开处理了该案,让老百姓认识到乱砍伐树木的严重*,纷纷表示要爱护森林,保护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