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虽任重而道远,但重庆法院一步一个脚印,工作频频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点赞。全面建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出台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16项举措、全面推开网络司法拍卖……创新、狠抓落实、行动迅速、见效快正逐步成为重庆法院执行工作的标签。
2016年7月至9月,全市开展“集中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打响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一场攻坚战。在三个月时间里,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1174件,兑现金额55.23亿元。2016年岁末、2017年年初,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迅雷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金融债权、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案件2706件,执行兑现金额7835万元。2017年春节期间,利用7天春节假期,开展“假日攻坚”专项行动,执结案件49件,兑现标的总额863万余元。
1113人与208个执行团队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采取“1名执行长+1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了11个执行团队,通过以执行长为中心,执行员具体实施,书记员、法警为保障,团队化开展执行工作,执行效率得以大大提升。“今年1至5月,渝北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839件,执结案件3553件,同比分别增长78.84%、32.82%。”渝北法院执行局局长游晓彪表示。
目前,重庆法院已建立了由1113人组成的208个执行团队。2016年以来至今,重庆法院共执结案件近25万件,执行到位标的总金额537.61亿元。数字背后,是一项一项的工作累积。高效背后,则是靠一项一项的制度支撑。
2016年4月,重庆高院制定《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确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在2018年4月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同时向全市法院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当前执行工作的通知》,提出“坚持执行兑现导向、全力实现应执尽执”的理念。2016年12月,重庆高院起草制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实施办案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探索完善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实施办案团队工作模式。
32632件保全案件归一处理
在人案矛盾日益突出的大环境下,“基本解决执行难”必须改革创新,构建更加高效的执行模式。
2016年6月,重庆高院修订关于民事财产保全工作流程的规定,在全市45家法院建立起民事财产保全中心,集中办理财产保全,使执行工作延伸至诉讼立案前,同时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保全工作微信群双重平台,强化保全事务的跨级别、跨区域委托,既有效提升保全案件实施效率,又实现了三级法院保全力量和保全资源的集约化利用。目前,重庆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集中办理诉前、诉中、诉讼后执行前、仲裁保全案件共计32632件,保全金额789.86亿元。
“执行难的有效破解,离不开高效执行模式的构建。只有紧紧围绕‘查人找物难、规避执行打击难、财产处置变现难’等难题,不断加大信息技术运用,创新机制,优化方法,建立起更具效率的执行模式,才能有效消除各类机制障碍。”重庆高院执行局局长张晓川说。
2016年以来,重庆全市法院相继建立起执行事务中心,探索执行事务集约化运作,实行“死案单管、简案快执、繁案精办”,促进繁简分流。以上举措有效优化了执行队伍,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人案矛盾。
45家法院全面推开网络司法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于出台《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后,重庆45家法院立即全面推开,主动作为,成立专门的司法拍卖小组,深入20余家法院调研摸底,梳理突出问题,积极寻求破解策略;及时调整工作机制,将执行中的司法拍卖、审判执行中的评估职能由司法技术辅助部门调整到执行局,成立司法评估拍卖团队专门负责司法评估拍卖工作。
重庆法院还主动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接,以个案探索先行,同时大胆探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承担方式,明确拍卖辅助工作既可以由法院自行承担,也可以委托拍卖辅助工作机构承担;在各法院建立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名单库,机构从名单库中随机选定。
2017年以来,重庆高院先后出台《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试行)》《拍卖辅助工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提供履责保证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收费标准(试行)》四个规范*文件,使得网络司法拍卖有章可循。目前,重庆法院已成功推出拍卖财产2558宗,成交487件,成交额达6.33亿。在淘宝网上成交的第一单,溢价率达74.83%。
358个“老赖”被移送追刑责
文某某因借款纠纷被许某诉至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文某某偿还许某借款本金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文某某拒不履行义务,许某向开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文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反而将名下的财产全部转移,导致案件无法执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开州法院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文某某虽然到案后履行全部返还借款义务,但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开州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悔罪态度等,最后以文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记者从开州法院了解到,该院曾在同一天对3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作出了有罪宣判。
2016年以来,重庆法院不断加大对“老赖”失信惩戒,不断强化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的运用,尤其注重对拒不履行已生效裁判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重庆高院多次会同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就拒执罪追究问题进行协商,重庆石柱、开州等地基层法院还与当地检察院、公安局建立拒执罪联合追究机制,开辟拒执罪打击“绿*通道”。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58人,多人被当庭公开宣判。截至目前,重庆法院共将近20万名“老赖”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中4.6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已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全社会合围规避执行行为
为逃避债务,被执行人文某远走他乡,玩起了“躲猫猫”,长期下落不明。文某以为自己已经成功逃避法院执行。但2017年4月1日晚8点多,文某在外地开房,被公安“临控”系统发现,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案件承办法官。随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火速赶往宾馆,逃无可逃的文某向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6年,重庆高院与重庆市公安局对接,实时接收被执行人住宾馆、进网吧等信息,快速采取强制措施。
为破解执行难题,重庆法院在内部挖掘潜力同时,积极借势借力,争取外部的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得到重庆各级党政机关的支持,渝中区、涪陵区、黔江区、云阳县等多地纷纷出台文件、召开专门会议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庆高院与市纪委建立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涉执线索移送机制,严惩特殊主体规避执行行为,目前已经推送线索十余条;与财政、金融、工商等46家单位联合,共同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记者陈小康通讯员董如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