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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对被害人邹某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为报复前女友而指使他人轮*的案件,被告人欧阳某因犯强*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10日下午,被告人欧阳某与黄甲、黄乙(该二人均已判刑)及黄丙(在逃)四人在江西省宜春城区玩,期间,被告人欧阳某打电话给其前女友邹某(下称被害人),邀被害人去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玩。随后,由黄甲开车与被告人欧阳某及黄乙、黄丙一同回慈化。途中,被告人欧阳某说被害人脚踩几条船,要黄乙等人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当晚22时许,四人在宜春市万载县株潭镇接到被害人后到达袁州区慈化镇阳某某在集镇上的租住屋内。被告人欧阳某进入卧室后,欲与被害人发生*关系,但遭到被害人的拒绝。被告人欧阳某和黄丙出门离开。
在被告人欧阳某离开后,黄乙将被害人叫入卧室,提出要与被害人“玩下子”,被害人以自己是被告人欧阳某女友为由拒绝,黄乙称被告人欧阳某已有女朋友,是被告人欧阳某叫他们来“玩”被害人。然后黄乙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后因黄乙的身体原因而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