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将在广州市花都区,率先开展绿*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将加强与港澳地区交流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保险公司,拓展绿*融资渠道。省金融办表示,将有利推动粵港澳金融协同发展,培育金融合作新平台,扩大內地与港澳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与联通。
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月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和新疆,选择部分地方建设绿*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人民银行、发改委等七部委其后联合印发有关方案,支持港澳地区机构投资者,按程序在试验区內,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业务,参与境內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绿*创业投资基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