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激烈的批评被消灭了,他们再来消灭温和的批评,等到温和的批评都没有的时候,他们就消灭那些保持独立不赞美的人,到最后,如果鼓掌不起劲,都会被消灭了。
某日有艺友电话邀我为一位不认识的艺术家写评论,并说回头发作品图片给我,至于稿费不用担心,我当即婉言谢绝,对这种赤**的市场好意我似乎还不太适应。
按字索酬,按名头论价,艺术家找艺评家写吹捧文章,少则十余元一字,多则几十元一字,这在艺评界是公开的秘密,甚至还涌现出很多寻求代笔的沽名钓誉之徒。不只是在艺评界,拍卖炒作、媒体报道、各种协会与画院的会员、主席等头衔同样明码标价,拉帮结派、艺术被金钱绑架成为贪腐的温床,各种乱象成为当下艺术过度市场化价值观的生动体现。
艺评需要
“
职业
”
吗?
艺评要客观反映观者的审美感受,艺评家首先是美学理论上有鲜明立场与态度的批评家。客观地还原自身的切身感受去表达,这是作为一个合格的艺评家必须恪守的底线。艺评家的言论代表了一种审美的标准与价值取向,会起到一种行业评判和导向作用,这就好比明星代言,越是名气大则更要审慎地承担起名人美誉度与公信力所承载的社会责任。
我对
“
职业艺评家
”
这个称呼一直是持质疑态度的。一个资深而受人尊敬的艺评家,我们欣赏更多的是他的思维模式以及艺评理论的客观公正与专业创见,而不是以是否以艺评为职业来定义。也许有人会说艺术家请艺评家写吹捧文章是顺应市场需求:周瑜打黄盖
——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种同流合污的不正之风我委实不敢苟同,如果把写作与金钱联系太紧密就难免有失客观公允。
“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
艺评人一旦打上职业的标签,文人风骨荡然无存,难免不被贿赂变节,这就好比在圣洁的寺庙对信众收门票一样突兀。
国际艺术评论家协会主席马雷克
·巴特里克说:“
如果你是想通过写艺术评论来赚钱,那是不可能的。我相信如果写作者的思考既是独立的,又带有批判*,文章又保有客观*,那并不是因为收了杂志、艺术家、博物馆或者政府的钱而写。
”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昔日陶潜不为五斗米折腰,同理,在我看来,不至于为生计所迫走投无路便不应该向品评对象索取所谓的艺评费。作为行业导向的艺评人获取稿酬应有的道德规范属*与职业艺术家卖画的商业属*有着本质区别。艺术家可以职业靠手艺吃饭,艺评人写批评文章获取稿酬与各类作家向商业出版机构按劳取酬一样理所当然,但是这种撰稿不应该被功利所绑架,不应该妥协于品评对象或利益集团。当然,相较于发达国家,中国自由撰稿人稿酬普遍过低,中国文人的穷酸语境同样令人唏嘘尴尬,但这绝不应该成为艺评人出卖灵魂、逾越人格底线的借口。基于对自身行业的尊重,我们的艺评人如果真心爱好艺评,也尽量不要以艺评家为职业,这样才能真正保证艺评的独立自由与纯粹。优秀的艺评人与艺术家一样,理应得到国家类似艺术基金的扶持和应有的文化尊重。作为艺评界的行业协会也应真正还于民间,不为体制所缚的行业自律,才能真正为行业同仁服务解惑。如果说艺评人为了生计所迫暂时妥协应酬市场,好比母亲为了挨饿的孩子偶然涉险偷食尚可理解,但长此以往成职业依赖,失去批评精神的职业艺评家也必将成为艺术的敌人。
艺评家必须具有独立的立场与态度,一个独立的艺评人服之于众的是审慎的专业批评精神,绝不是籍此牟利的职业。如此,艺评人要么独立,要么职业,两者之间可谓水火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