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坠入无盖窨井 [热点]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7-13 15:59:41  评论(/)

网络配图

今年3月26日上午7时许,南宁女子李某驾驶电动车行驶到五象大道一处辅道时,连人带车坠入一个没有井盖又无任何警示标志的管线井,致其牙齿断裂、下巴留下伤疤。李某将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一并诉至法院,索赔1.8万余元(相关报道见本报6月30日A12版)。近日,南宁市良庆法院一审判决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担责八成,赔偿李某3160.26元。

法院认为,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事故路段属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管理的范围,缺失井盖的窨井位于其管理的路段内。

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其管理的市政道路负有维护、修缮、巡查等管理职责,对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及时修理或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修复。本案窨井位于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上,窨井盖完全缺失,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作为该路段的管理人,对这个缺失井盖的窨井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亦未设置警示标志,对李某因井盖缺失摔伤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具有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