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判词表明按人大释法订立宣誓原则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7-14 17:12:06  评论(/)

高等法院裁定,梁国雄、罗冠聪、刘小丽,以及姚松炎的宣誓,全部违反基本法及宣誓及声明条例,宣誓无法律效力,并裁定四人在去年十月十二日,即是在立法会首次宣誓时起,取消议员资格,议席悬空,法庭也禁制各人以立法会议员身份行事。

判词指,是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包括人大对此条文的解释、《宣誓及声明条例》,以及参考相关的案例,确立宣誓的三个原则规定,包括需要准确完全按照《条例》订明的宣誓形式及誓言內容;要庄重真诚宣誓,以及真诚相信及严格遵守誓言。判词指出,梁国雄不符合庄重规定,指他开遮、叫口号及撕纸张,与宣誓真正目的无关,认为他的夸张行径,超出庄严及尊重的合理范围。而刘小丽显然是故意慢读,并非真正和忠诚作出承诺,显示她无意履行誓言的责任;罗冠聪将“国”字的声调提高,客观上是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特区的合法主权地位,表达质疑和不尊重,无表现真正及忠实意图会致力履行誓言责任;姚松炎的宣誓额外加入字句,也违反“严格形式和內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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