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大型高科技企业日月光过去因排放废水,遭高雄地方环保部门重罚1.2亿元(新台币,下同),台最高法院于今年6月8日判决高雄环保部门返还罚款。高雄市政府发言人、新闻局长丁允恭说:“这只是行政法院和我们的见解不同,但并不等于司法单位认定日月光没有违法。”
打了近4年官司的日月光半导体K七厂涉嫌排放废水污染后劲溪一案,被台著名导演齐柏林“看见”污染的日月光,在司法上一路赢到底,但实质上却付出惨烈“代价”。修正过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强化刑责与罚则的所谓“日月光条款”,将永远让人记得后劲溪;日月光“痛并热烈着”参与公益、重建形象,却被高雄市议员称为“赎罪捐款”。到底是谁输了?“输掉的是公信力。”水资源保育联盟学术召集人兼发言人陈椒华,总结她的看法。
台最高行政法院判返还罚款
陈椒华所指的公信力,着眼在高雄市环保局举证不被法院采信,监测及检验的公信力不足。“日月光这个案例,不管现在证明是当初错用了法规,还是举证不足,抑或是检测、监测人力不足,上至环保署下至各县市环保局,都要加油并思考,习惯发包委由环保顾问公司来协助,是否真的有公信力?”陈椒华语重心长地说。
日月光在2013年10月因排放废水,遭高市环保局裁罚1.201亿元,日月光提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罚单,并返还罚款;台最高法院于今年6月8日判定高雄环保局应返还1亿多罚款。
“我们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做法,但大方向将朝修正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来进行。”高雄市环保局副局长张瑞珲重申,将针对最高行政法院判决理由,对日月光在发现污染情况后,该停工未停工,以及其工厂废水处理功能不足,延伸超排放所产生的积极商业利益,重新计算裁罚。
高雄市政府发言人、新闻局长丁允恭也说,最高行政法院判决,要高市府返还给日月光1亿余的行政罚款,“这只是行政法院和我们的见解不同,但并不等于司法单位认定日月光没有违法。”
当时的环保局长陈金德,也认为日月光违法。日月光老板第一时间指全案是一偶发意外,遭陈金德斥责:“简直是胡扯!”他亲自带队到日月光K七厂,看到日月光副总还在据理力争,陈金德不假辞*地回说:“到了这个时候还在辩解。”之后二审日月光竟然逆转胜时,陈金德就更不客气,痛斥:“法律比较保护污染者,而没有保护环境。”
市府立场严峻,迫使日月光改善
张瑞珲说,其实之前就查到不少日月光违法排放的证据,但最后都是裁罚了事,而且那时候水污法尚未修正,罚则很轻,环保署也认为,用水污法来办这种案子,成功率不高。一直到陈金德上任才认为,只罚款不能解决问题。“他下令承办的土水科(土壤及水污染防治科)全员出动,先后去了两趟日月光搜证,确认有违法情事,十月一日才由陈局长带队积极处理。”
就在陈金德带队冲进日月光的22天之后,齐柏林带着他拍的《看见台湾》,到高雄来举办首映会。高雄市长陈菊当天向在场人士宣布,要将《看见台湾》纳入高市中小学课程教材,购买永久公播权,让全市近五百所学校的师生,永远都能使用这份教材。
陈金德除带队抓日月光违法排废水外,随后他更勒令日月光K七厂停工。同仇敌愾的还有高雄市民进党籍市议员,他们声称,日月光承诺要捐30亿元是“赎罪捐款”,要用在后劲溪及高雄市,不要左手拿给右手虚晃一招。日月光面对市府严峻的立场,开始有计划展开诸多改善关系的动作。
2014年八月高雄气爆发生后,日月光捐款1500万元。12月中旬,日月光停工近一年,高雄市环保局正式发出公文,指历经处理流程检讨、试车及委员多次审查,确认废水处理流程已完全改善,同意日月光复工。
议员口中所称的日月光“赎罪捐款”,在K七厂复工后,陆续出现在高雄市政府举办的各项活动当中,诸如跨年晚会、全球港湾城市论坛、登革热防治宣导、图书典藏计划、草地音乐会、环保主题剧场等,都可见到日月光文教基金会赞助的身影。
公信力不是用钱可以买的
对于日月光的赎罪捐款,环保局官员说,环保局没有拿补助款,主要是陈金德坚持,觉得“立场上说不过去”。新闻局长丁允恭则说,日月光赞助的事情都是公开透明,业者基于形象重建,自发回馈于社会,市府乐见其成。相关局处也回应称,日月光赞助他们活动的经费,约500万元。
日月光大做公关之余,也致力改善自己的排放设备。环保局近日发布新闻稿指出,“日月光因本案停工而设置中水回水厂,回收处理所属K五、K七、K十一厂之放流水,由未回收前每日排放水量15895吨减少至回收后排放水量6211吨,也自行承诺降低放流水质标准。”
日月光花再多钱改善设备、经营政商关系,跟其商业利益比起来,都只是九牛一毛。但台湾人民对公信力失去的信心,恐怕不是花钱就能再找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