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刊宪公布,廉政公署署任执行处长丘树春,会继续署任执行处首长三个月,至今年十月十七日。丘树春是在去年七月,接替李宝兰出任现职,有立法会议员质疑此次做法。廉署发言人回应指,署方去年七月已表明,丘树春是以“署理职位以方便行政”方式,署任执行处首长。而署任时间长短视乎实际需要而定。廉署不会评论个别人员署任的表现。
廉政专员白韞六去年七月,指时任署任执行处首长李宝兰,表现未达到职位要求,决定取消她的署任安排,李宝兰其后辞职,其后执行处有首席调查主任及法证会计人员相继离开,丘树春也一度辞职,最终获同事挽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