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青海省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青海是我国草原大省和多种农牧业产品的重要产区。全省草原总面积5.47亿亩,其中可利用面积4.74亿亩,粮油、肉蛋奶和水产品产量连年增长,农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取得了可喜进展。尤其是2014年6月农业部批复同意青海省设立“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试验区建设,通过探索建立以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为重点,实施股份制改造、优化生产关系、整合生产要素的综合发展体系,统筹推进草地畜牧业转型升级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并总结了“梅陇模式”和“拉格日经验”等成功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农业部高度重视青海省农牧业特别是青海省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在财政部大力支持下,2016年,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给青海省的涉及养殖行业的转移支付资金达292562万元,包括: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585万元,用于畜禽良种补贴、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等;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75587万元,用于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绩效考评奖励、粮改饲、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等;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3390万元,用于强制免疫疫苗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应急防疫补助、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等。此外,中央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达45715万元,包括: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投资2414万元;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投资2530万元;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投资2435万元;退牧还草建设投资37536万元;畜禽水产良种建设投资800万元。
今后,财政部和农业部将根据国家财政项目管理方式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青海省的政策支持,促进青海省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发展。自今年起,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按照“放管结合、效益优先”的原则,推进项目资金整合,下放资金使用管理权限,切实提升省级部门统筹使用资金的能力和空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会同农业部采取因素法测算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大专项资金整体切块下达到省,提出各项具体任务清单。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补助奖励、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约束*任务外,根据其他任务指标测算得到的补助资金均可根据当地农业经济发展需求和重点工作统筹使用。建议青海省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需求,统筹资金支持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此外,中央财政安排给青海省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可由青海省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用以支持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畜牧业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的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畜牧业司(010)59193204
农业部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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