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华旅游在前年四月,向顾客隐瞒阿联酋航空减收燃油附加费,导致四名报团的顾客多付团费,公司及副总经理陈喜城,被海关票控共八项作出误导*遗漏营业行为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讯,两被告各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各被罚款九千元,美丽华也要向三名事主赔偿合共一万四千元。本案是海关首次以《商品说明条例》起诉持牌旅行社而被定罪的案件。美丽华旅游表示会提出上诉。
裁判官指,其中三名事主的单据上,列出了“一口价”团费的算式,內含燃油附加费,显示燃油附加费是一口价的一部分,另一名事主的单据就没有列出算式。辩方求情指,两被告对前线员工的沟通和监管不足,让员工在单据上写上收费算式才触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