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车有隐患 车主诉索经济补偿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8-07 10:10:42  评论(/)

原告董先生称,自己在某汽车贸易公司北京分公司处购买了某品牌汽车一辆。但购买之后,新车多次无法点火,经检测,得知是车辆地平天线有问题。因就修车及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董先生将被告一某汽车贸易公司北京分公司、被告二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昌平法院,要求被告一修车,且二被告共同给予经济补偿2万元。

原告董先生诉称:2016年12月14日,原告在被告一某汽车贸易公司北京分公司处购买汽车一辆。但从第一次驾驶之后,该车多次检测不到钥匙,无法点火,经过修理后仍未解决问题,后得知可能是车辆地平天线出了问题。原告要求被告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修车并赔偿,但二被告互相推诿责任,多次沟通未果,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原告将被告一某汽车贸易公司北京分公司、被告二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昌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修车,二被告共同给予经济补偿人民币2万元。

案件亮点:购买新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二被告是否应赔偿车主损失?本案具有一定的新闻*,值得关注。

2017年8月10日8:45,在昌平法院第5法庭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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