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一晚在旺角发生骚乱事件,早前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的三名被告,其中十九岁被告杨子轩被判入教导所,而二十一岁的罗浩彦及二十六岁的连润发各被判入狱三年。法官说,暴动罪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案发时有过百人聚集与警方对峙,香港地方小,人口密集,暴动的蔓延速度很快,可以造成严重后果,判刑时考虑的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将他们视为整体暴动的一份子,因此量刑起点在三年半。
法官说,杨子轩及罗浩彦当时手持玻璃樽站在最前,展示随时会使用暴力,因为未有进一步袭击行动,三年刑期合适,而对未满二十岁的杨子轩,改过自身是最重要;连润发就有积极参与暴动,但考虑他无案底以及求情理由,也判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