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加强异地委托执行管理,依托执行信息化推动异地委托执行提速增效。自4月中旬起截至8月4日,在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办理各类委托受托业务291次,其中委托事项94次,受托事项197次,已办结133项,平均办理时间为17日。
随着执行管理平台各类系统的不断完善,新疆法院执行办案、执行指挥、执行管理、决策分析以及执行考核功能不断增强。执行事项委托系统的推广使用,推动异地委托执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落地生根。依托执行信息化,异地委托执行提速增效。今年4月中旬起,新疆高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部署每天密切关注区内事项委托进展情况,督促全区各级法院接收办理。对于涉及协助办理银行存款查询、冻结、扣划,以及不动产查询和其他委托评估、拍卖等事项的退回委托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有效监督,改变了以往异地执行管理的真空状态。执行信息化突破了异地委托执行这一管理难点,异地委托受托执行得以提速,执行效果得到增强。
新疆地域辽阔,远距内地,跨省跨地区执行耗费人力、物力、财力。依托执行信息化开展的执行事项委托系统上线运行,极大地节约了执行成本。全区法院将执行事项的委托受托纳入执行工作常态化管理,加大委托受托质效和工作量考核力度。从4月中旬开始仅办理4件执行委托事项,逐渐发展至目前的委托受托共计近300件,执行事项委托系统形成的信息化执行机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