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关注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股城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8-09 14:37:59  评论(/)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最早的一批独生子女已经逐渐进入而立之年。对于目前正在成长中的独生子女来说,对独生子女费的相关信息一直很关注,那么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独生子女费每月多少钱?

大观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独生子女费每月多少钱

符合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的夫妻,可到相关机构办理,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独生子女费发放单位

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以上就是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不懂的可以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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