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悬赏一错千金 教授挑错172出被赖账

法律法规网 作者:黄懒懒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8-12 15:54:5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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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消息 前些年作家阎崇年曾发文称自己的作品没有错误,并承诺若有人挑出错误就付钱,但是当山西大学教授白平挑出错误后竟然无力的赖账了。现在有一位作家张一一模仿当年阎崇年的做法悬赏一错千金,可是戏剧的是白平又一次找出了错误,并将张一一告上法院。

5年前,作家张一一新书《带三只眼看国人》由南方出版社发行。他“效仿”当年的阎崇年,微博悬赏“一错千金”,并称“绝不像阎崇年老头般耍无赖不认账!”【作家悬赏一错千金 绝不像阎崇年老头般耍无赖不认账!】法院在判决时认为,由于访谈氛围的相对宽松和随意,在阎崇年提到“挑出一个错,奖励一千元”这种关键*表述时,更应严格考察它是否为阎崇年正式和明确发布悬赏广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最终法院认定,阎崇年的表述非属广告发布行为,也不能认定“挑出一个错,奖励一千元”是阎崇年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驳回了白平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也维持了这一结果。

 不能兑现别轻易悬赏

 作为事件的旁观者,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的赵三平律师认为,从法律的规定看,如若发布者是在公开场合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了悬赏的意思表示,悬赏的要约就已经成立,只要有人根据悬赏的内容达到了悬赏的条件,契约就已经生效,悬赏人就应该支付承诺的价款。

 “当初阎崇年因为是记者写出来的,不是他在公开场合自己说的,因此白平才会败诉。但张一一的情况看来并不相同。我个人认为,如果悬赏广告的内容设定的是条件不是期限,只要符合条件,索要奖金应该是没问题的。”赵三平也提醒,如果不能兑现就别轻易悬赏,否则是要承担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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