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商场多次盗窃 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8-23 16:59:03  评论(/)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二审案件,被告人多次进入商场内盗窃服装、化妆品等物品数十件,最终落入法网。

被告人李某从2017年1月起,多次到北京市朝阳区蓝*港湾、朝阳区三里屯太古里商场等地的服装店、皮包店,采用开锁枪等工具,将服装上的锁扣偷偷拆掉,先后盗窃了衣服、裤子、皮包、化妆品30余件。多次盗窃成功之后,被告人李某再次到蓝*港湾某化妆品店内,在窃取该商店“爱马仕之光香水”的过程中,被该店内的售货员发现,售货员当场报警,民警当场从李某的手提袋里查获几瓶已经开封的化妆品、三个书包和一件毛皮上衣,并在其随身携带的包内起获作案用的开锁枪1把。被告人李某所盗窃的物品数量总数近50件。

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盗窃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法院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

法官提醒大家,在人流众多的商场、超市等地,无论是商家还是顾客,都要注意自己的财物安全,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警。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