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附条件批准博通有限公司收购博科通讯系统公司股权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8-23 20:19:33  评论(/)

2017年8月23日,商务部发布公告,以附加限制*条件的形式批准了博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收购博科通讯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博科)股权案。

商务部于2017年1月17日收到博通收购博科股权的经营者集中申报,3月6日立案审查,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截止日为8月28日。博通和博科均为美国企业,在光纤通道存储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经审查,博科的光纤通道存储区域网络交换机与博通的光纤通道主机总线适配器存在相邻关系。交易后,博通可能会利用博科在光纤通道存储区域网络交换机市场的支配地位(全球市场份额超过<70-80>%),削弱与第三方光纤通道主机总线适配器之间的技术互操作*、不当使用第三方光纤通道主机总线适配器生产商的商业保密信息、捆绑销售其自有光纤通道主机总线适配器,排除、限制光纤通道主机总线适配器市场竞争。且集中后,博通可以获得光纤通道存储区域交换机市场主要竞争者的商业保密信息,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进一步扩大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光纤通道存储区域交换机市场竞争,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条件批准此项集中。

在审查过程中,中国商务部与欧盟、美国等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了密切合作,多次就审查进展、竞争关注等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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