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驻黄湖监狱检察室开展以“两违一危”物品为重点的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驻监所检察官通过对监管场所生产区、生活区、食堂、会见室等各场所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本报记者屠春技通讯员蓝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