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旅行团去越南“走走干干”?台湾导游被带团跨国买春**娼!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8-26 14:05:2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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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旅行团“去北越走走干干” 领队惨遭法办却喊冤

法律法规网消息 打字要注意,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台湾市一名旅行社的黄姓男领队被人检举,涉嫌在旅行社网页上刊登带团买春的讯息,其文宣内容写着“趁你身体还能硬,去北越走走干干”,越南驻台办事处怀疑黄某涉嫌媒合未成年者*交易而报警,黄某遭函送法办。台北地检署传唤黄某出庭,黄某供称文宣内容是打错字,原本的“干干”应该是“看看”,意思是趁身体还硬朗时还能在外走走看看,并且否认带炮兵团一事,检方认定罪嫌不足,将黄某不起诉处分。

该名黄某领队因一时的打字错误,差点吃上官司。当时,黄某任职的旅行社网页上刊登出游北越团的资讯,但搭配的文宣内容“趁你身体还能硬,去北越走走干干”,让越南驻台办事处盯上他,怀疑黄某涉嫌媒介未成年者*交易而报警,使黄某遭函送法办。

据不起诉处分指出,年约40多岁的黄某出庭供称,他长年带越南团,口碑在业界相当响亮,因此怀疑是被同业眼红,恶意检举中伤,并严正否认媒介*情。而针对旅行社网站上所刊登的“趁你身体还能硬,去北越走走干干”一事,黄某坚称是笔误,事后也已将文宣撤下。

检方调查,黄某当时刊登的行程,主打五天四夜的北越行,花费约2万多元新台币,相当于一般团费的价格,并没有特殊差异。此外,虽然黄某被指控涉嫌《儿童及少年*剥削防制条例》,但在调查相关资料以后,并无查出黄某有媒介台湾游客与北越未成年者的*交易,也没有其他媒介*情的情形,因此以罪嫌不足,不起诉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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