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海底捞,黄焖鸡接连不断的爆出问题,黄焖鸡作坊被查,这些肌肉都卖到哪里?卖给了谁?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怎样才能保护我们的安全?
日前,海底捞食品安全问题风波尚未过去,餐饮又一“巨头”黄焖鸡也出事了!
近日,江苏盐城,一家为黄焖鸡米饭供货的作坊,被发现环境脏乱,出售劣质甚至假冒的鸡肉。
当地主管部门称,这种针对专门店铺供货、加工冷冻食品的作坊处于监管空白状态。
此前,有当地市民反映,有一家为黄焖鸡米饭供货的作坊生产条件差、环境脏乱进货来源不明,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在一间居民区的平房内,两名工人正在对鸡块进行分割加工,工人没有穿工作服、带手套等。
作坊老板称,这是与人合伙经营的,来自山东、江苏盐城当地多个品牌的黄焖鸡经营店都从这里进货。
老板说,“可以给你好的,也可以给丑的,丑的烧出来口感很差”,并表示现在很多厂做出来的都是假鸡肉。
事件曝光后,大多数网友均对食品安全问题表示忧虑。
网友表示希望监管能到位,并能和食品安全问题打一场“持久战”毕竟,食品安全卫生是底线,是不容任何企业挑战的“红线”!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亚急*或者慢*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 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
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则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亚急*或者慢*危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