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车玩手机 撞死路人被判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8-29 14:44:01  评论(/)

李某某驾驶轿车时,因低头查看手机,未能发现人行道上的行人,导致轿车撞向行人张某。最终,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诉至法院,近日延庆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某日,被告人李某某驾驶某牌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延庆区第一中学附近,因低头查看手机,未能及时发现由南向北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张某(殁年77岁),李某某的车前部将张某撞倒,致张某闭合*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后路过现场的路人报警,后民警到事故现场将李某某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驾驶机动车未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且驾驶车辆使用手持电话,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在场等候。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基本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鉴于李某某赔偿了死者家属部分损失,酌予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某系怀孕妇女,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质、情节以及犯罪后果,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

法官提示: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司机朋友们更应当注意“开车不玩手机,玩手机不开车”。边看手机,边开车,其可能造成的危险绝不亚于酒后驾车产生的危害。开车上路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暂时让您的手机“休憩”,避免一时大意造成交通事故让自己受到刑法的制裁,且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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