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入车内抢劫女子 嫌犯竟是模仿电视情结!

法律法规网 作者:gyping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7-08-30 16:37:59  评论(/)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抢劫竟然模仿电视剧里的情节,戴着口罩,还准备鸭舌帽,东西带的挺全的但是,自以为天衣无缝,谁知道第二天就被抓了!

模仿电视剧里的桥段租车、套牌,准备鸭舌帽、口罩等工具去抢劫,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谁知案发第2天就被破获。近日,经福建省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林某华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千元;符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千元。

2月23日,刘某、林某华、符某经事先预谋,将租来的车开到长乐城关一停车场旁,换了一辆报废车辆车牌。凌晨3时许,刘某、林某华、符某驾驶该套牌车辆到连江县城关“天都灯饰”附近路段,寻找单身女*作案,尾随骑电动车的单身女邱某青至连江县启明中学“红绿灯”路口处时,刘某驾车将邱某青逼停,林某华、符某从小车后座下来,强制将邱某青抬上小轿车。

刘某负责开车,林某华、符某坐在邱某青左右两边防止其跳车,并抢走邱某青包内人民币500元,逼邱某青将随身携带的三张银行卡的密码告诉他们,三人在得知密码后,将车开到马尾市区,由刘某下车通过马尾区一个银行ATM机从二张银行卡上取走人民币1.6万余元,另一张银行卡由于未激活未能取到钱,刘某还逼迫邱某青使用手机微信账号转账200元,并拿走邱某青手机壳后面放着的300元。

在抢得邱某青人民币1.7万余元后,三人将邱某青带到马尾区的一处海边,胁迫邱某青在车内**衣服并拍下*照胁迫其不要报警,称如果报警就将*照发到网上,而后将邱某青放到马尾高速收费站,将三张银行卡等物还给邱某青后逃走。

刘某分得赃款人民币7300元;林某华分得赃款人民币5000元,符某分得赃款人民币5300元。

抢劫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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