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基金仍未能投资在上海及深圳挂牌的股票。香港投资基金公会在去年九月,向积金局申请将深圳及上海交易所,纳入强积金可投资的认可交易所名单,但局方上月的回复指,现阶段这两家交易所仍未完全符合准则。
积金局回应指,为保障计划成员的利益,局方有责任在制订投资规例,包括核准海外证券交易所时,采取审慎的态度,并须考虑基金经理的投资资金,是否能随时调出,让强积金公司可适时执行打工仔,买入或卖出相关基金的指示,而审视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情况后,认为两家交易所未完全符合相关要求。
积金局说,根据法例,强积金基金目前已可将最多一成资产投资在A股,如果将沪深交易所纳入名单,在符合分散投资及其他限制的前提下,强积金基金则可将全部资产投资在A股,但截至今年三月底,强积金总资产中只有百分之零点一七是投资在A股。局方会持续留意未来市场发展。